茶陵县公-安局腰陂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项目施工招标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缴税计分修改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安产值年实缴税以100万元为加分基数,每缴税100万元加0.3分;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9分。每年4月1日-12月31日开标的项目,以投标单位提供的上一年度国家税务局株洲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株洲市税务局)出具的税收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每年1月1日-3月31日开标的项目,以投标单位提供的再上一个年度株洲市税务局出具的税收证明材料原件为准;其他凭证不予计分。建安产值年实缴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部分,税收证明材料原件中必须明确标注该两部分实缴税额,未标注或无标注的不予计分。
另对株洲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参与了2017年度建安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加分分值评定的单位,以株洲市建筑业协会公布的“株洲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2017年度建安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加分分值的通知”为计分依据,无需投标单位提供。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 因本次补充通知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作修改。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变。
招 标 人:茶陵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单位: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