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行审【2016】97号文和娄发改工【2016】3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娄底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第二次);
2.2.项目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以北、白塘路以东;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娄底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第二次),共采购与安装10台电梯。其中电梯编号:1-7#为客梯;8#为无障碍电梯(兼消防电梯);9#为观光客梯;10#为无机房客梯(货用);总计采购与安装10台电梯。1-8#电梯额定速度为2.5m/s,9-10#电梯额定速度为1.6m/s。总造价约为628万元(本工程项目造价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安装、检测、验收、发证、缺陷修复、管理、配套费与总承包服务费、规费、税金和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一年维保);
2.4.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电梯采购项目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时间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需方提前15日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通知及相应款项后予以排产,并在7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工期:45天完成安装调试。中标的电梯供应商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在交房前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2.5.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997、《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其中:
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
服务: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2.6.质保期:通过质量部门的检测、验收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后12个月。
2.7.保修要求:通过质量部门的检测、验收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后12个月内免费提供有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质保和维保、运营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可以是电梯的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代理商。
3.2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2.1电梯制造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梯的销售、安装、维修;
3.2.2电梯制造商必须是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的电梯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或乘客电梯)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3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电梯制造商须满足3.2.1、3.2.2的要求;
3.3.2电梯代理商为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或乘客电梯)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3.3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的授权书。
3.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4.2 交纳时间:2018 年12月24日 08 时至 2019 年1月11日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4.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详见投标人须知3.4.1款。
五、评标办法以及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须派法定代表人(不含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娄底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