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HW2018-37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HW2018-37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份至2018年11月份连续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7日00时00分00秒---2019年01月04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工本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2日15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2日15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2.2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龙集采【2018】296号
2.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4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国库直接支付
2.7 控制金额:865000.00元
2.8 交货期:25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份至2018年11月份连续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报名地点: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18室
4.5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工本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4.6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22日下午15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06号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0379-63158776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18室
联 系 人:董金鹏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2018年12月2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06号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379-631587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18室
联系人:龙华洛阳项目部
电话:18638778877
电子邮件:186387788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