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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京闽中心酒店21-27层装修改造工程室内设计【二次招标】招标

   日期:2018-12-28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厦门京闽中心酒店21-27层装修改造工程室内设计(项目名称)已由__/__(项目审批、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京闽中心酒店21-27层装修改造工程室内设计(项目名称)已由__/__(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__/__(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_企业自筹_,出资比例为__100%_,招标人为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后,由厦门京闽中心酒店与中标单位签署设计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158号
2.2项目规模:设计面积约6000平方米
2.3项目投资估算:人民币2400万元
2.4招标编号:0645-18ZB0658
2.5招标范围:厦门京闽中心酒店21-27层装修改造工程室内整体设计,包括: 室内装修设计(含装修设计、灯光照明、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给排水、弱电智能化等专业设计)、软装设计。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3.2投标人具有五星级以上酒店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门、质检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_对于自始自终参加本投标活动,方案设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深度要求的第二、第三名未中标单位,在本次设计评标结束后,将获得5000元的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括在合同设计费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第二、第三名未中标单位,中标人获得设计合同,不予补偿。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_。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8日14:00至2019年1月3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sdic.com.cn)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8日9:30;递交地点: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和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勇
联系电话:0592-5123333-3092、18906051965;
地址:_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158号__;
邮箱: 434331099@qq.com
8.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险峰;              
联系电话:010-83325326
地址:北京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邮箱:wuxf@sdicc.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客服电话: 400-688-6166- 8004。
9. 相关说明
9.1注册
投标人登录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9.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项目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标书15日后在【项目管理】→【购买记录查看】中自行下载、打印。
9.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通过账号登录,进入【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菜单完成CA的绑定。
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平台门户网站(http://eps.sdi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供应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南”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帮助
请登录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9.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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