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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8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茶陵县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投[2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茶发改投[2013]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陵县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编号ZDGX-HUNZB-2018006

2.2  建设地点茶陵县犀城大道规划展览馆

2.3  建设规模投资额约3800万元,布展面积约4626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60日历天

其中设计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4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及茶陵县规划委员会审核;

施工工期:接到招标人施工开工书面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交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布展大纲的编制,公共区域的设计及装饰装修,展陈空间的设计及施工(含模型制作安装、动画制作、专题片制作、数字及多媒体系统及设备,以及其它所需声光电等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需同时具有下列①、②、③或同时具有下列①、④):

①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5 本项目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设计部,设计部由设计负责人及设计人员组成,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设计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设计人员须具备设计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项目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大纲编制工作小组,工作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规划布展大纲编制工作经历。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设计部人员及大纲编制小组成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2018年06月至 2018年11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8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展览工程资质(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1229日~2019130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技术标专用资料由投标人在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招投标协会设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的商务中心匿名购买

6.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30900,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并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6.2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签到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监督电话:0731-2202930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茶陵县公园路8号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52733266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3栋715室

联系人:何莉梅

电  话:17752867271

邮  箱:153663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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