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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林场棚户区改造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8     浏览:1    
核心提示:南岳林场棚户区改造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南岳林场棚户区改造附属工程 已由 南岳区发

南岳林场棚户区改造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岳林场棚户区改造附属工程 已由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岳发改【2018】17号文 批准建设、岳发改【2018】64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省南岳区南岳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岳林场棚户区改造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谭家桥村,湖南省南岳区南岳国有林场棚户区安置小区内;

2.3 标范围及规模:招标控制价:3580000.00元,包含小区内的道路面积7825.43平方米,绿化面积3637.47平方米,以及小区围墙、管理用房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8年6月-2018年11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可网上查询)],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81228日~20190105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400元/套、图纸600元/套(招标文件及图纸均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566296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南岳区南岳国有林场

地     址:衡阳市南岳区衡山路257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9747790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街25号润苑小区51#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89734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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