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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监理补充公告

   日期:2018-12-29     浏览:2    
核心提示: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监理补 充 公 告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监理(招标编号:HNXXJG201

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监理

 

 

“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监理”招标编号:HNXXJG2018-375)已于2018年12月29日在本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本网站上的招标公告与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的招标公告不一致,特发此补充公告,请以本次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HNXXJG2018-3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湘发改社会【2017】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学校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大学,代建单位为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潭大学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26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911.2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625.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1285.48平方米,总投资约7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7 监理服务期: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 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湘潭地区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湘潭地区已同时担任一个或二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但经原建设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得有在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3.5 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 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 ,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 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明细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8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2日9时00分, 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7888020。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大学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羊牯塘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731-58293271

 

代建单位: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新军路3号

联 系 人:钟志国                电    话:138731647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   系   人:吴晗、祝婷、康艳

电    话:0731-84452269

传    真:0731-82254858               电子邮件:2581758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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