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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2018年太和镇湾塘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9     浏览:2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桂阳县2018年太和镇湾塘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2018年太和镇湾塘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8] 8号)和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桂政发改[2018]53号)文件批准建设,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招备[2018]47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桂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工程总投资3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45万元,本次建设工程招标金额为288.20 万元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21万亩;

2.3建设地点: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

2.4工    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本行业建设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6.1一标段:计划资金150.62万元QT31、QT32、QT33、QT34、QT35、QT36、QT37、QT38、QT39、QT40、QP03、QP04、QT41、QT42、QP05、QP06、JH04、JH05、QT44)

2.6.2二标段:计划资金137.58万元(JS20、EK05、JS18、JS19、QT43)。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近36个月(2015年10月-2018年11月)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业部门基本粮田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整理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已竣工的工程必须要提供合同原件和建设单位开具的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3.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业部门基本粮田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整理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已竣工的工程必须要提供合同原件和建设单位开具的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无在建工程,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4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项目负责人具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要求同上述第3.3条),签订合同和施工阶段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的,取消中标和施工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7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3.8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

3.9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

3.10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均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承诺书;

3.11投标人在上一年度施工考核中被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的和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柒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 1月 17日17: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12月29 日09时00分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月18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4室第11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委托给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桂阳县门户网》同时发布。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本次项目相关事项必须按照桂阳县下达的(桂政发[2016]9号)文件执行。

十一、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5-4470536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桂阳县农机局2楼

联 系 人:黄承余

电    话: 135745331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1711室

联系人:何华   电  话:0735-2153716/1590735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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