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1 号锅炉尾部烟道烟气旁路改造 EPC 总承包招标-2019 年 1 月河北大唐国际张家
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CWEME-201901JJGZJKR-S001
招 标 人: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 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 1 号锅炉尾部烟道烟气旁路改造 EPC 总承包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地处蒙古高原与华北平原
的过渡带,西距山西大同约 180km,北靠内蒙,南距北京约 199km,是河北省联系京、
晋、蒙的中心城市。厂址自然标高在 693m~703m 之间,场地开阔,地势较为平坦。燃煤
供热机组 2×300MW,脱硫、脱硝同步建设。
二、招标范围:
改造项目整体设计、设备(包含附属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
装(含对原有设备拆除及改动)、调试、试验及检查、消缺、培训、方案优化工作和最终交
付生产等。所涉及的焊材、保温、氧气、乙炔等消耗类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通过自转向室
至脱硝入口设计烟气旁路,实现机组自并网至全负荷及锅炉直供热期间均可控制脱硝入口烟
气温度在 302℃至 400℃之间,脱硝均能可靠投入。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记注册,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内 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锅炉的尾部烟道烟气旁路的设计、供货或改造的业绩,并 提供合同证明及联系人电话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近 5 年 1 个及以上相同工程主要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 理/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经历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
果为准。”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企
业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 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 1 月 18 日上午 10:00。
5.2送达地点:银河财智中心 B 座(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 智中心 B 座三层开标大厅)。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不对投标人书面投
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 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式:
400-888-6262。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 物资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 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 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5.6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
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 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 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银贵乐
电 话:010-68777939
邮 箱:yinguile@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4 层
邮政编码:100040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
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
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
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
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
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
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
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
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
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
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
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
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
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
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
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
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
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
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
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
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
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