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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2018-2021年绿化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05     浏览: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2018-2021年绿化养护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2018-2021年绿化养护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和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投资促进局(呼开投字〔2018〕44号)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2018-2021年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HLHS-LH-2018012

3、项目地点:本项目绿化养护地点位于如意总部基地内

4、招标内容:本项目绿化养护面积209610㎡。其中,一标段:东区绿化养护面积79400㎡;二标段:西区绿化养护面积130210㎡。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17 年至今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8:30时至2019年1月10日17:3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新村写字楼18楼。

4、报名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项目经理本人到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五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5)项目负责人园林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有效期内);

(6)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务合同;

(7)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17 年至今连续缴纳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原件为准;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报名不合格。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投标人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于2019年1月4日8:30时至2019年1月10日17:3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新村写字楼18楼)。

3、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在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www.nmggcztb.cn),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 “新交易系统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平台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只有通过申请复核的投标人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9:00: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1、发布时间:2019年1月4日8:30时至2019年1月10日17:3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2、发布媒体: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nmggcztb.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和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三纬路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新村写字楼18楼

联 系 人:姜 曼

联系电话:0471-2536172

电子邮箱:nmghlzbgs@163.com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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