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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江垭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08     浏览:1    
核心提示:慈利县江垭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慈利县江垭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

慈利县江垭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江垭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慈发改环资﹝2015﹞20号、慈发改环资﹝2017﹞3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利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金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江垭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江垭镇卓家峪村

2.3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管理附属用房、转运车间、生产车间、停车库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389.43 m2。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136.36m2,建筑地上层数6层,一层层高4.2m,二至四层层高3.9m,五、六层层高3.6m;转运车间建筑面积413.52 m2,建筑地上层数1层,层高8.7m;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23.6 m2,建筑地上层数1层,层高4.8m;停车库建筑面积415.95 m2,建筑地上层数1层,层高4m;附属工程包括人行道、车行道、停车场、围墙、室外给排水管网、绿化工程。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871623.74元。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管理附属用房、转运车间、生产车间、停车库及附属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28日9:00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165495818@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实施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更换,若中标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非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9744436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利县建筑设计院员工宿舍楼1单元3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7307445345

邮    箱:1654958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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