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18JFR274C11506BD / ZBDL-2018673
2.2项目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中核集团公司推进信息建设的要求和我公司的信息化规划,为了满足设计业务管理需求,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或“CNPE”)于2012年启动了设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CIMS)的建设工作,系统已分别于2013年、2015年完成一期、二期上线工作,系统主要包括设计进度计划管理、设计过程管理、设计交付物管理、设计数据管理、设计分包商管理、设计模板管理、设计工具与系统集成以及设计质量管理等内容,实现了设计的全过程管理。CIMS系统已在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核电项目上全面使用。CIMS系统已在设计院运行的几年时间,在核电建造项目的设计管理中得到了实践的检验。
设计信息管理系统是工程公司重要业务系统,在系统运行期间持续开展了系统完善、改进以及功能扩展,系统的复杂度逐步增加,随着业务应用扩展,系统运行响应逐渐变慢,已严重影响用户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伴随国家智能制造2025以及集团数字核电的发展和推进,设计信息管理系统也同时要考虑数字核电设计的支撑要求,对系统技术架构、数据开放性、灵活定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需要启动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升级改造及功能扩展项目,以提升系统性能,改善用户体验,并通过系统扩展为未来数字核电提供支持。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是一个业务应用系统综合实施项目,项目范围包括工程公司现有设计信息管理系统的性能优化及功能完善、系统技术架构扩展及WEB 框架构建、现有系统客户端WEB化、数据分析利用系统构建。
2.5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周期为6-8个月,第二阶段实施周期6-8个月,系统初验后试运行6个月,终验结束后,现场技术服务24人月,免费质保期为1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9年1月8日14:00 —2019年1月14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2月18日 0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范围,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资格和能力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相关工作。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 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5)业绩情况: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3项300万以上类似信息系统实施项目业绩情况成功实施案例。
(6)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出具无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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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 编: 10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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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10-88023034/3475-812 电子邮件:gaokun@cnpe.cc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9年 1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