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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城际花都区新华街华海工业区原广州宏森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项目

   日期:2019-01-10     浏览:2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YX19A02N0047涉及包号:/01公告名称:广清城际花都区新华街华海工业区原广州宏森化学工业有限公


招标编号YX19A02N0047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广清城际花都区新华街华海工业区原广州宏森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项目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丛伟 020-37860721

公布日期: 2019-1-10

项目内容:
广清城际线花都新华街华海工业区原广州宏森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厂房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广州国义粤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委托,现对广清城际花都区新华街华海工业区原广州宏森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项目公开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概况
1.1招商内容:本项目位于广清城际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107国道华海工业区,交通方便,距离广清高速赤泥出口约2公里,供水供电及各项公共等基础设施完善。华海工业区内原广州宏森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房,用地面积28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16914.93平方米。因其中有4861.36平方米建筑物在2016年落实征拆方案时被政府安全环保监管部门批准的无害化处理方案列为需拆除部分,地块无害化处理已由原业主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承租人须与相关单位对接、协调相关建筑物及水电设施的保护、保留事宜,珠三角城际公司予以协助,实际出租建筑物及地面空地面积以无害化处理后实际测量为准。
1.2特别说明:该厂房用地性质为广清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用地,经营权归属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业主委托政府征收拆迁收回土地、房屋,原房产及土地证已注销,业主方现暂未办理房产、土地登记证,为提高该厂房的使用率,现对该厂房进行招商。该厂房现暂由原业主作化工生产经营使用,预计2018年11月底将停止生产并搬离后即由专业无害化处理公司对生产设备及相关建筑进行拆除并清除杂物垃圾,但不包含厂区地面土壤的无害化处理以及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受损地面的硬底化恢复。无害化处理工期约3个月,届时需由承租人驻场与无害化处理公司对接跟进水电等相关厂区配套设施保护及过户登记事宜,承租人使用该厂房生产经营所需的环保、消防等硬件设施及工商、税务等其它相关证照的办理须承租人落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承租人不得利用该厂房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未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及业主同意不得随意加建或改建,经营活动不能影响广清城际及周边铁路线的行车安全,不能存放任何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严禁存放的物品,包括烟花炮竹、化学物品、易燃物品、易污染物等。
1.3 经营期限:5年(不含免租期)。
1.4招商租金最低报价(单价):建筑物租金:12 元/平方米/月(以建筑面积计算)。
1.5租金特别说明:地上建筑物面积16914.93平方米,其中12053.57㎡建筑物的租金单价由响应人根据报价要求进行报价,其中涉及到的4861.36平方米无害化处理需拆除建筑物若响应人理顺政府相关报批手续并申请成功保留则此部分建筑物租金单价则按响应人租金报价单价的70%计算;若拆除后响应人自行加建部分租金单价则按照响应人租金报价单价的40%计算,未作任何加建以空地使用则按照响应人租金报价单价的20%计算。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2 响应人(含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经营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3 响应人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无因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响应人自行承诺)
2.4 响应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对本招商项目响应;
2.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招商文件的获取
3.1 请有意愿的响应人于2019年1月11日至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
3.2 招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 50元,在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商文件款和邮费汇至代理机构账号(汇款帐号详见本章第6点),汇款成功后把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到邮箱luoyumei@ebidding.com。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YX19A02N0047)和款项性质(招商文件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
3. 4只有购买招商文件的单位方可参与项目响应(购买招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业主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9年1月3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 2019年1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3号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媒体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业主: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302室
联系人:刘工 ;
电话:020-61355224
代理机构:广州国义粤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殷工、罗工
电话:020-37861132、37860723
账号信息:
收款人:广州国义粤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
账号:4400 1450 6010 5301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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