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项目调试部玻璃固化产品容器研制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G018WXR258C11506BD/ZBDL-2018640
2.2项目名称:821项目调试部玻璃固化产品容器研制项目。
2.3项目概况:2018年玻璃固化项目进入调试阶段,传输系统、暂存系统和熔炉启动等调试试验需要使用产品容器,为保证玻璃固化项目调试的顺利进行,需要购买140个玻璃固化产品容器。
2.4招标范围:①按照技术要求,研制140个玻璃固化产品容器(170L);②按照进度计划,分批次运至821项目调试现场;③对产品容器进行100%出厂试验并组织验收。
2.5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元市三堆镇821厂区。
2.6交货期:预计2019年3月-2019年5月
2.7质量要求或标准:NB/T 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DIN EN 10095《耐热钢和镍基合金》、GB/T4238《耐热钢钢板和钢带》等。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821项目调试部玻璃固化产品容器研制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1: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注2:报名时,请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填写18位组织机构代码。
注3:已购买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不需重新交纳标书款,报名时上传第一次标书款底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函即可。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1月11日12:00—2019年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2月27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为高放废物容器。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设备容器制造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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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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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申女士 电 话:010-88023404-807 电子邮件: cnpezbzx@qq.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