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宏达社区村企合作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宏达社区村企合作开发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情况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宏达社区村企合作开发项目总用地面积11173.6㎡,用地位置海滨三路以西、黄海三路以南(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项目编号:HYZB2019-00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金证明500万元。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01月12日至2019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日照市山东路1000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15层1511室。
3.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5.3房地产开发资质原件;
5.4投标人500万元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5.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2月01日09时00分至2019年0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日照市山东路1000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15层1511室)。
3.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日照市山东路1000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15层1511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宏达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日照市海滨三路北首西侧
联系人:刘加好
联系电话:13406336675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山东路1000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15层1511室
联系人:焦艳 武成庆
联系电话:0633-369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