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采磋〔2018〕1505号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13日 14:14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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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e="void" align="center"> | 项目名称: | 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电动三轮保洁车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1505号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营业范围,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1月12日 12: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1月19日 12: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1月24日 15: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24日 15:0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 采购人名称: | 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石拐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云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59831896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15098613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 行政主管部门: | 石拐区采购办 | | 项目负责人: | 武林 任明燕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10078 | | 采购文件: | 竞争性磋商.doc | | 项目预算合计: | | 采购内容为: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ame="void" align="center">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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