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福惠路、福泽路(正大路—中央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福惠路、福泽路(正大路—中央大道)道路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18]54、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宁县福惠路、福泽路(正大路—中央大道)道路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中宁县福惠路(正大路—中央大道)道路工程;
二标段:中宁县福泽路(正大路—中央大道)道路工程。
2.4建设地点:中宁县宁安镇
2.5招标内容:
一标段、二标段:主要建设沥青砼道路、涵洞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给水、排水、暖通、交通工程和残疾人无障碍涉及等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4日,每日8:30至12:00,14:00 时至 18: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5.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业务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
5.3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4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截止后请持公司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支付信息截图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图纸及技术标封皮(投标人若需要图纸则需自行支付图纸复印费用)。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42号玖鱼公寓1518室。(如不按照代理公司统一封皮包封,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5.4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的基本户缴纳,否则投标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变更、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③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若无针对预中标单位的高利贷借贷行为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针对预中标单位的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注: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若投标单位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胡晓龙
联系电话:0955-5636969
代理机构: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42号玖鱼公寓1518室
联 系 人:杨艳
电 话:0951-7696306 13995074858
电子邮箱:gczb201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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