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按下述要求,递交包括书面文本和电子标书两种形式的投标文件: A. 投标文件文本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1 份、副本1份 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1份 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1份 B. 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份数(以CD-R或DVD-R光盘形式提交,下同):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光盘:2份(两部分内容同刻在一张CD-R或DVD-R光盘) 商务标光盘:2份(商务标全部投标内容刻在一张CD-R或DVD-R光盘) 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的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且各部分投标文件的电子标书中所包括的内容应为各部分投标的全部内容。此外,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的正本还需提供完整的书面投标文件;当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文本文件与电子标书文件中的内容、格式不一致时,以书面文本文件为准。 (2)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各部分的全部投标内容以计算机电子文档形式分别保存在以“资格审查文件”、 “技术标”命名的文件夹中,并共同刻录在一张CD-R或DVD-R光盘(2份),在盘面上用油水笔(不贴标签)清楚地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字样,封装在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包封中;将商务标的全部投标内容刻录在一张CD-R或DVD-R光盘(2份),在盘面上用油水笔(不贴标签)清楚地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商务标”字样,封装在商务标的正本包封中。 (3)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中,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的文字叙述部分应使用Word格式编制,并为不可修改的只读格式;商务标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以《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er2016》软件格式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涉及的证书、证件、保证金收据均应为扫描件JPG格式;技术标的如有图纸部分应为Autocad格式。 (4)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可以正常读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