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系统完善项目(二)招标二次公告-2019 年 1 月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系统完善项目(二)招标-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 招标编号:CWEME-201901-DLMHG-S001
招 标 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类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 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污水处 理系统完善项目(二)招标-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完善项 目(二)EPC 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出资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比例为 100% ;资金来源为项目 资本金和融资。招标人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污水处理系统完善项目(二)EPC 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多伦县
1.2建设规模:大唐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污水处理系统完善项目(二) 分为改造与新建两部分,涉及三个单元。改造部分包括原老污水单元、原浓盐 水处理单元;新建减量化单元,减量化单元包括预处理系统、超滤、二级 RO 等;新建储罐及附属设施。
1.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1.4项目概况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 46 万吨/年煤基烯烃项目于 2010 年建成投产,同时 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老污水系统)。根据国家环保部对该 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废水实现“零”排放。原老污水处理系统中生化处理设 计能力为 300m³/h ,主要处理甲醇装置、 MTP 装置、PP 装置生产污水和生
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采用 SBR+多介质过滤+活性炭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 为 350m³/h。
为实现项目的“零排放”,2013 年新建污水改造项目,主要包含 700m³/h 低盐污水处理系统、200m³/h 浓盐污水处理系统和 70m³/h 蒸发结晶处理系 统。低盐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生活污水、甲醇污水和 MTP 污水;浓盐污水 处理系统主要处理旁滤排污水、气化废水和冷凝液精制水;蒸发结晶处理系统 主要处理反渗透和纳滤的浓水。
现有浓盐废水来水水量大于浓盐系统处理设计规模,且循环水系统改造后, 含盐废水增加,因此拟对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改造完善。
2.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污水处理系统完善项目(二)工程详细设计、采购、 施工(包含场地平整)、试车、验收技术服务等工作;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完善 项目(二)内所有的工艺、总图运输、自控、电气、电信、建筑及结构、暖通 空调、给排水及消防、环保、安全与卫生等总承包工程及相关技术服务,包含 各专业水、汽、风、电、物料等外围管线、电仪桥架电缆、原电气柜改造等内 容,负责接入本项目及相应原系统。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经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的
独立法人。
(1)投标单位需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拥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环 保工程专项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必须提供最近五年内水处理工程一个 EPC 总承包业绩,单项业绩合
同额不低于 5000 万元。提交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合同首页、标的物页及合同
签订页扫描件,并能体现上述要求。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1.1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1.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1.3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2 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
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 标段不予授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 话:400-888-6262。
请供应商用户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进
行报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等工作。供应商用户无 需重新注册,只需使用原账号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后即可进行后续相关操作。如有疑问请联 系平台技术支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 理指南》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CA 证书电子钥匙 咨询电话:025-83207358 转 890。
4.4 其他注意事项: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 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 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 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 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2 月 15 日 1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
厅”。
5.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 开标场所,纸质版仅作为资料存档用,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再开启纸质版投标文件。
5.5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6、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网上进行,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 于标书售卖前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晋
电 话:010-68777127 邮 箱:158626145@qq.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政编码:100040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 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 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 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
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 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 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 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 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 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 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 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 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 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 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 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 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 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 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 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 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 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 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 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 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 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 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 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 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 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
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
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 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 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 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 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 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