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 宁河区七里海保护区缓冲区土地流转地上物补偿项目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NHCG2019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宁河区七里海保护区缓冲区土地流转地上物补偿项目评估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七里海保护区缓冲区土地流转地上物补偿项目评估服务 2.项目编号:NHCG201901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第1包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300 | | 第2包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300 | 三、项目预算 6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同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2. 投标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备案证书。4.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6.投标人若为法人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谈判,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1-18到 2019-01-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1-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1-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俊军 2.联系电话:022-6911972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芦台镇光明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秀霞:022691162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911972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七里海缓冲区地上物评估服务磋商文件.doc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