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双清路棚户区改造三期(一期)项目5#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邵阳市双清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公司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邵市发改投【2018】231号、市发改投【2013】430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现依法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路棚户区改造三期(一期)项目5#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邵阳东部城区东大路与兴隆路交接处。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邵阳市双清路棚户区改造三期(一期)项目5#楼即阳光丽景5#楼。包括5#楼及地下车库及室外附属设施,占地面积为932.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3986.1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706.42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3279.71平方米。共三十三层,一层为入户大堂、住宅、架空,二至三十三层为住宅,高度为95.85米。建筑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地基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与墙下独立基础,防水等级为I级。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总概算投资为7848.35万元。
2.4工期要求: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共计630日历天,其中自承包合同签订起20日历天之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含人防、消防等其它专业施工图审查)。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采购部分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土建、材料采购、装修装饰、人防、设备购置安装及所有附属工程等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勘察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复核、补充和完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后续设计相关的服务。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电梯、变压器等)的采购。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5#楼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和室外土建工程(含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给排室外电气工程(含亮化)、高低压配电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建筑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设计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4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项要求。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5.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省内施工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01月25日~2019年01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2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9-522653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2、本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牵涉面广,施工矛盾不好处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的要求,化解相关社会不稳定因素,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01月31日上午10:00到邵阳市双清区兴隆坳街道办事处观音塘社区综合楼组织踏勘现场并领取安全廉洁承诺书,本安全廉洁承诺书要求在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市双清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973916333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大路14号政府二办公楼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9-5502358、18692266664
地址:邵阳市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28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