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B-HN-180914
项目编号:XTJS20190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埠港国有工矿棚户区荷塘片区改造(二期)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5]3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竹埠港国有工矿棚户区荷塘片区改造(二期)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佳木路与板塘十七号路交汇处;
2.3 规 模:设计面积24655.99㎡。其中绿化工程面积为13163㎡,景观铺装及沥青道路面积为11492.99㎡;总投资约82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含小区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等室外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5.2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限按投标须知3.4.3条、3.4.4条规定的时间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 1 月 30 日~2019年 2 月 3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2 月 25 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团山铺街8号办公楼(岳塘经开区)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 话:0731-5826609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0731-58560896或0731-85160666 85163777
传 真:0731-58563896或0731-85161719
邮 箱:hnhxxtg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