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职工家属区物业改造(含维修)项目总承包 已由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备案编号:2018-2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经万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职工家属区物业改造(含维修)项目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NXZ-CD2018-042
2.3 建设地点:常德卷烟厂一、二、三、四区及芙蓉大厦。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01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完善基础设施;②房屋修缮;③维护环境质量;④完善公建配套等。
2.5 计划工期:150天(含设计)
2.6 招标范围: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职工家属区物业改造(含维修)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电子版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www.hunanjs.gov.cn网站验证),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2018年7月-2018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电子版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www.hunanjs.gov.cn网站验证)】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1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格式按附件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3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从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2 月3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808号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常德市官网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2919136 。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9.2请投标单位代表(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7月-2018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于2019年1月 4日-2019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领取制作暗标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9.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经万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柳叶湖度假区泰达润景园北苑10栋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7862596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陈云 付德田
电 话:0736-7252369
传 真:0736-7252369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