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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泉重路崔家峪至院东头段中修工程

   日期:2019-02-12     浏览:3    
核心提示:沂水县泉重路崔家峪至院东头段中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泉重路崔家峪至院东头段中

沂水县泉重路崔家峪至院东头段中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泉重路崔家峪至院东头段中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泉重路崔家峪至院东头段中修工程。

2.2本项目位于:沂水县崔家峪镇至院东头镇。

2.3工程规模:三级公路,全程长约17.038公里,主要内容为沥青混凝土摊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合同估算价:约3258万元。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工程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公路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6申请报名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该投标单位投标。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授信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7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拟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备有效的公路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

(7)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派项目经理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型工程业绩2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原件签订日期为准,否则不予接受(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劳务合同、企业2018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明确到个人(原件、复印件留存);

(10)投标人须提报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本单位的信用信息资料截图(打印本单位信用信息)。

(11)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

(12)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

(13)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证件(除(10)(12)(13))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格审查资料。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泉重路崔家峪至院东头段中修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2月 12 日至2019年2月 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5 日10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金额:陆拾万元整)

6.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泉重路崔家峪至院东头段中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总部大厦10楼

联系人:李杨电话:0539-8099095/1996997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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