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2019年无烟煤、石英砂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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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YGJZB-TJLDTHG-2019-01~02 |
招标编码:CBL_20190214_10178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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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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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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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它 |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2019年无烟煤、石英砂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2019年无烟煤、石英砂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无烟煤;
二标段:石英砂;
2.3招标范围:
参见附件: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代理商投标时,其投标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项目的应答;
(3)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能力;
(4)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个连续年度,即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连同标书费电汇底联扫描件或网银电子回单截图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xtygjzb@126.com ,未发送《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和标书费电汇底联扫描件或网银电子回单截图扫描件的不予受理,后果自负。投标人发送的邮件以投标人公司全称命名。
投标人将以上购买招标所需的所有文件发送至邮箱后并支付标书费后,工作人员将进行登记,随后会将招标文件通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中所填写的邮箱发送至投标人。
(3)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可采取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付款,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费采用网银汇款缴纳标书费时,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汇款均可,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具体批次。
5、招标项目及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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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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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无烟煤 |
TYGJZB-TJLDTHG-2019-01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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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石英砂 |
TYGJZB-TJLDTHG-2019-02 |
200 |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08:30至9:30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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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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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GJZB-TJLDTHG-2019-01 |
无烟煤 |
110000元 (壹拾壹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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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GJZB-TJLDTHG-2019-02 |
石英砂 |
18000元 (壹万捌仟元整) |
8.1 投标保证金以包为单位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应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相应全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 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或未提交,则所投对应标包将被否决。
9、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10、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 标 人: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宝湖中路湖映康晨1号办公楼 邮 编:750001
项目负责联系人:杨梦琦 电 话:0951-4935153
传 真:0951-4935151 邮 箱:nxtygjzb@126.com
1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名: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6405 0110 0100 0000 0080
12、标书费缴纳账户信息:
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名: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6400 1100 1000 5250 8580
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或变更通知为准。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doc需求一览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