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 经 卫发改发[2017]16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建设地点:中卫市惠丰路以东、丰安路以南、宁钢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标段,为医用中央纯水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明善 电 话:0955-702115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联系人:孙亚琴 电 话:0955-7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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