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项目101#科研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1301aa190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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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项目101#科研办公楼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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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石家庄鹏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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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石家庄高新区东至欣意电缆,西至太行大街,南至仓宁东路,北至欣意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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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项目101#科研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38321.06m2,地上建筑面积26388.49m2,地下建筑面积11932.57m2,本工程地下2层,地上9层,建筑高度38.6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结构形式为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地上1层~7层分为两个塔楼, 8层~9层两塔楼采用钢结构桁架连接体相连,跨度29.5米,连接体与两侧塔楼连接方式为刚性连接,主楼范围与连接体相邻跨采用型钢混凝土框架梁和型钢混凝土框架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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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38321.06平方米 |
招标内容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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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相关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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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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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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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786.25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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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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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海英、翟晓旭、田运宽 |
联系方式 |
0311-83086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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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
2019年02月27日9:30 |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
2019年03月20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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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
2019年02月27日9:30 |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
2019年03月20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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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石家庄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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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工程 已由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管发改投资备字【2017】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鹏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1#科研办公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项目101#科研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38321.06m2,地上建筑面积26388.49m2,地下建筑面积11932.57m2,本工程地下2层,地上9层,建筑主体高度38.6m。结构形式为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地上1层~7层分为两个塔楼, 8层~9层两塔楼采用钢结构桁架连接体相连,跨度29.5米,连接体与两侧塔楼连接方式为刚性连接,主楼范围与连接体相邻跨采用型钢混凝土框架梁和型钢混凝土框架柱。 2、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东至欣意电缆,西至太行大街,南至仓宁东路,北至欣意电缆。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相关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目标:合格 7、计划工期:4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和经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于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担任过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 注:类似项目指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整、全套的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单体公建项目,且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米的框剪结构的单项施工工程。 8.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8.3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2月27日上午9:30至2019年03月20日上午9:30。 10.3下载方式地点及方式: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zbb.hebjs.gov.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注:请首次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包括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登录,登录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入“交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一“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 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含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的市场主体),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问截止前,重新登录上述网址,进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操作手册”中“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关注项目”等操作。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问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0日9:30,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3、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局:0311-68021609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