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函
各投标人:
关于本项目收到的招标文件澄清,现统一答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篇货物要求第六章货物需求表技术规范一般技术要求:2.1采购的农药必须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标准证和农药登记证“三证”(此三证为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生产企业印章)。
上述所要求的“三证”必须是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农药三证。
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自己企业生产的,由投标人提供与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投产品非投标人自己生产的,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须由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共同出具。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相关联系方式:
1.行政监督:资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3328842。
2.招标人:资兴市城乡环境保护投融资中心
联系人:刘部长
地址: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农机局办公楼四楼,邮编:423400
电话号码:0735-7671117,传真号码: 0735-7671116
电子邮件地址:yhdkxmb@163.com
3.采购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东路35号阳光锦城一栋1312室;
联系人:黄志中、武东来
电话\传真:0731-85826300
电子邮件地址:7625902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