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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青岛海信信息产业园1.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建安施工及设计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08     浏览:2    
核心提示:中核青岛海信信息产业园1.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建安施工及设计采购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

中核青岛海信信息产业园1.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建安施工及设计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核青岛海信信息产业园1.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建安施工及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BDL-20190159

2.2项目名称:中核青岛海信信息产业园1.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建安施工及设计采购工程

2.3项目概况:中核青岛海信信息产业园1.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开发区青岛海信信息产业园生产区,利用已建成共8栋建筑物屋顶布置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总可利用面积约24800m²

2.4招标范围:光伏电场全部设备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光伏电场土建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以及经批准的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规范书。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开发区青岛海信信息产业园生产区。

2.6计划工期:

12019410日,开工;
2
2019422日,光伏支架安装完成;
3
201955日,光伏组件安装完成;
4
201958日,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完成;
5
2019510日,光伏组件并网发电;
6
2019810日,工程整体移交生产。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900000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在第一次招标时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本次无需再次购买,直接报名即可)。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 09200145 01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核青岛海信信息分布式光伏项目建安施工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90309900 20190313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0401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近5年(2014至今)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证明文件为准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标 人: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16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冯建亮

电 话:010-63315259

电子邮件: fengcnpe@163.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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