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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遂溪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日期:2019-03-12     浏览:7    
核心提示: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遂溪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
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遂溪大道)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遂溪大道)工程已由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改【201641号、遂发改【201861号、遂发改【2019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溪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遂溪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及规模:遂溪大道工程线路北起国道207线西溪河桥南侧,南段终点与规划湛江大道相接,项目全长约7.3km。项目标准路基宽度80m,设计指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十二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的附属工程等。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及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5天内,完成测量工作,并提交成果。

(2)合同签订后及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地质钻探、物探工作,并提交成果。

(3)合同签订后及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送审稿。

(4)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咨询、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修编)文件(含修编初步设计概算)。

(5)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6)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咨询、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修编)文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5天内,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等资料。

(8)工期不含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时间。

(9) 后续服务期:整个施工期及二年缺陷责任期

招标范围:全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含:工程测量、初测初勘、初步设计、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等及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书)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及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路桥或岩土工程师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路桥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拟派给排水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3.7拟派线路交叉及互通立交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路桥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3.8拟派后续服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具备路桥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3.9法定代表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给排水分项负责人、线路交叉及互通立交及后续服务分项负责人须具有201810月至201812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内出具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前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携带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份到招标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见附件一)并自行现场勘察。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019312日至 2019 318日,上午9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14 00 分至 16 00 分(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报名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附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复印件;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给排水分项负责人、线路交叉及互通立交分项负责人、后续服务分项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给排水分项负责人、线路交叉及互通立交分项负责人及后续服务分项负责人的201810月至201812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见附件二);

6)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复印件;

   7)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报名资料一式二份,(1)~(6)项按顺序胶装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6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将以补遗书的形式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429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30 分至9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号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 家时,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湛川路6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邮政编码:524399               邮政编码:519015

 

联 系 人:麦小姐                 人:苏小姐

 

电话:13413623444              电话:15813008350

 

传真:/                        传真:  /

 

                                      2019 3 12

 

 

 

 

 

 

 

 

 

 

 

 

 

 

 

附件一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致: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我公司参加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遂溪大道)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为保质保量、顺利安全地完成该工程,经研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参加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遂溪大道)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三、同意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报名后使用包括网络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电子产品、仪器设备等对我司的报名资料和相关证件进行核查。若报名资料和证件未能全部通过查验,我司愿意接受不得报名或不得投标的处理。

四、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六、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七、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八、一旦我单位中标,并配备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驻工地现场。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同意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等。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招标单位(盖章):                             

                                      日 期:                                                

 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期: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遂溪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 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 联合体牵头方________承担国道207至疏港大道连接线(遂溪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工作,联合体成员承担________工作。

d. 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招标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送招标人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联合体牵头方全称:(盖章)                  联合体成员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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