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县城庄镇曹家岭生猪育肥场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生产用房施工/农林牧渔业用房施工 | ||
| 采购单位 | 临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临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4日 08:0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3月14日 09:00至2019年03月20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04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710.75736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8-8238811 | ||
| 采购单位 | 临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县城内新建街3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成先生、139358053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离市区丽景街8号中信银行旁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临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县城庄镇曹家岭生猪育肥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临县城庄镇曹家岭生猪育肥场项目
项目编号:SFZC-2019-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8-82388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临县城内新建街34号
联系方式:成先生、139358053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离市区丽景街8号中信银行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项目名称:临县城庄镇曹家岭生猪育肥场项目
1.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临县城庄镇曹家岭生猪育肥场项目。包括办公宿舍楼、餐厅、淋浴消毒室、淋浴消毒室、饲料库、猪舍六座、室外硬化、围墙等。
1.3建设地点:临县城庄镇曹家岭生猪育肥场
1.4招标编号:SFZC-2019-022
1.5总投资额:7107573.67元
1.6工 期:6个月
1.7质量标准:合格
1.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7573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9:00至2019年03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3.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一式贰份复印件统一装订成册(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提供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企业资质证书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折扣: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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