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采公〔2017〕6252号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5日 19: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rame="void" align="center">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评估服务机构资质入围招标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252号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其他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A包投标人须具有资产评估资质;B包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C包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评估资质; 3、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机构,在包头市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包头市行政区域外注册,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所或者分支机构的,须在包头市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 17: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 17: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号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09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 | | 采购人地址: |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徐海霞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616710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240790178929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 | | 项目负责人: | 李娟娟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99096 | | 采购文件: | 评估公告.doc |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6186935 | 服务 | | 1.0 | | | 6186949 | 服务 | | 1.0 | | | 6186954 | 服务 | | 1.0 |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ame="void" align="center">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 |
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