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宽带及数据接入网工程(含新建、扩容、光改、线路)施工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宽带及数据接入网工程(含新建、扩容、光改、线路)施工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YZBL00019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编号:TYZBL000194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2019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宽带及数据接入网工程(含新建、扩容、光改、线路)施工集中采购(包工部分包材料);含工程的协调工作,涉及管道工程的施工、主干和配线光缆及户线光缆的施工,光分箱(综合箱)的安装,光交接箱(含底座、支座)的安装,OLT的安装(含扩容)及测试,分光器的安装、扩容及测试,OLT以下光链路的跳纤及测试等;户线的布放;用户的平移;割接资料核查及割接实施,割接完成后业务测试及障碍排除;拆除铜缆及设备退库、竣工资料编制、对分配的路由纤芯质量进行核实,光纤跳线、测试、粘贴机打标签,资料的反馈等。
1.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3※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最晚在接到建设单位施工委托书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工期由招标人下达施工委托书确定。
1.2.4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1.2.5 集中招标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或实际执行金额合计达到上限金额时为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2.6 采购预算:610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6个份额,共计:610万(不含税)。份额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份额划分表。
说明:本项目的规模依据2019年的工程测算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规模以招标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订单)为准。
1.4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招标类型: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最终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进行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2.3资质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具有ABC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合法有效的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5业绩要求:
2.5.1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建设业绩,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2.5.2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2.5.3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或结算凭证(①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订单金额;②如无订单,提供框架协议+对应审定单(或结算单)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计取审定单(或结算单)金额;③如无订单及审定单(或结算单), 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财务发票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财务发票金额),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8年8月1日之后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
2.7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登高证、电工证等);
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2名登高技术人员。其中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原件、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投标人须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2.8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19日19时00分至2019年3月2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
)上进行下载。
4.1.2.1 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单位信息并上传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项目相关资质等文件扫描件)后点击“加入购物车(需审核)”提交审核,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参与的项目”-“购标申请”-“去结算”-(填写完整专用发票信息或取消“我需要发票”)点击“立即结算”后上传缴费凭证,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电汇支付。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第7章中招标代理联系邮箱:
(1)电汇凭证扫描件一份;
(2)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
注:
1.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招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1.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4 招标文件费用:按项目收取标书费,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报价册1份(制作正本1份)、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PDF版及可编辑状态WORD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原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9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小西沟站)四楼408室。
注: U盘内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报价文件内容须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1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因为电子平台系统问题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2.2 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2.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并对报价进行现场确认。
5.3.1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报价应答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各一份。
5.3.2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3.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160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及中国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南路666号。
邮编:/
联系人:颜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923号南湖大厦1栋3单元1202号
联系人:周峰、李沙沙
联系电话:13639931780
邮箱:lishasha_xm@jsptpd.com
帐 户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913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招标文件附件1-份额划分表
份额号
份额
实施区域(区域划分详见附件)
预计不含税施工费(万元)
份额1
25%
天A、沙A、水A、新A、头A、米A、达A、乌A
152.5
份额2
22%
天B、沙B、水B、新B、头B、米B、达B、乌B
134.2
份额3
18%
天C、沙C、水C、新C、头C、米C、达C、乌C
109.8
份额4
15%
天D、沙D、水D、新D、头D、米D、达D、乌D
91.5
份额5
12%
天E、沙E、水E、新E、头E、米E、达E、乌E
73.2
份额6
8%
天F、沙F、水F、新F、头F、米F、达F、乌F
48.8
合计
610
公告附件——区域划分情况
序号
区域编号
所属区县
具体边界
1
天A
天山区
河滩快速路以东;红山路以南;天山区行政区界以西;光明路、青年路以北
2
天B
河滩快速路以东;光明路、青年路以南;天山区行政区界以西;民主路、东风路、建国路、东大梁西街及翠泉路以北
3
天C
河滩快速路以东;民主路、东风路、建国路、东大梁西街及翠泉路以南;天山区行政区界以西;龙泉街、跃进街、大湾北路及富康街以北
4
天D
河滩快速路以东;龙泉街、跃进街、大湾北路及富康街以南;天山区行政区界以西;团结路、胜利路、延安路以北
5
天E
河滩快速路以东;团结路、胜利路、延安路以南;天山区行政区界以西;红雁池路以北
6
天F
河滩快速路以东;红雁池路以南;天山区行政区界以西;天山区行政区界以北
7
沙A
沙依巴克区
沙依巴克区行政区界以东;沙依巴克区行政区界以南;阿勒泰路以西;新医路西延、西城街以北
8
沙B
沙依巴克区行政区界以东;新医路西延、西城街、新医路以南;河滩快速路以西;克拉玛依西街、白湖路以北
9
沙C
沙依巴克区行政区界以东;克拉玛依西街、白湖路南;河滩快速路以西;西虹西路、西山路以北
10
沙D
沙依巴克区行政区界以东;西虹西路、西山路以南;河滩快速路以西;钱塘江路以北
11
沙E
沙依巴克区行政区界以东;钱塘江路以南;河滩快速路以西;雅山中路以北
12
沙F
沙依巴克区行政区界以东;雅山中路以南;河滩快速路以西;沙依巴克区行政区界以北
13
水A
水磨沟区
河滩快速路以东;红光山路以北;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西;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南
14
水B
河滩快速路以东;红光山路以南;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西;龙盛街、苏州路西延以北
15
水C
河滩快速路以东;龙盛街、苏州路西延以南;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西;昆仑路、帕米尔街、华光街以北
16
水D
河滩快速路以东;昆仑路、帕米尔街、华光街以南;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西;南湖东路、温泉东路、观园路以北
17
水E
河滩快速路以东;南湖东路、温泉东路、观园路以南;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西;西虹东路、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北
18
水F
河滩快速路以东;西虹东路、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南;水磨沟区行政区界以西;红山路以北
19
新A
新市区
阿勒泰路以东;苏州路以南;河滩快速路以西;新医路以北
20
新B
新市区行政区界以东;机场高速以南;太原路、阿勒泰路以西;新市区行政区界以北
21
新C
太原路以东;卫星路、河北路以南;河滩快速路以西;苏州路以北
22
新D
机场高速以东;新市区行政区界以南;北京路、通安南路以西;卫星路以北
23
新E
北京路、通安南路以东;喀什路南;河滩快速路以西;河北路以北
24
新F
北京路、通安南路以东;新市区行政区界以南;河滩快速路以西;喀什路以北
25
头A
头屯河区
头屯河公路以东;乌昌高速以南;中枢路以西;祥云东街以北
26
头B
中枢路以东;乌昌高速以南;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西;祥云东街以北
27
头C
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东;头屯河公路、祥云东街以南;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西;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北
28
头D
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东;连霍高速以南;头屯河公路以西;八一路以北
29
头E
连霍高速以东;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南;乌昌高速以西;头屯河公路以北
30
头F
乌昌高速以东;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南;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西;头屯河区行政区界以北
31
米A
米东区
河滩快速路以东;永顺街以南;米东区行政区界以西;米东区行政区界以北
32
米B
河滩快速路以东;广兴西街、华泰街以南;米东区行政区界以西;永顺街以北
33
米C
河滩快速路以东;碱沟路、益民路以南;米东区行政区界以西;广兴西街、华泰街以北
34
米D
河滩快速路以东;古牧地路、东山街以南;米东区行政区界以西;碱沟路、益民路以北
35
米E
河滩快速路以东;府前路、中远街以南;米东区行政区界以西;古牧地路、东山街以北
36
米F
河滩快速路以东;米东区行政区界以南;米东区行政区界以西;府前路、中远街以北
37
达A
达坂城
达坂城行政区内;天山野生动物园南北垂直线以西所有区域
38
达B
达坂城行政区内;天山野生动物园南北垂直线以东、柴窝堡立交桥南北垂直线以西
39
达C
达坂城行政区内;柴窝堡立交桥南北垂直线以东、盐湖立交桥南北垂直线以西
40
达D
达坂城行政区内;盐湖立交桥南北垂直线以东、达坂城立交桥南北垂直线以西
41
达E
达坂城行政区内;达坂城立交桥南北垂直线以东、达坂城古镇南北垂直线以西
42
达F
达坂城行政区内;达坂城古镇南北垂直线以东所有区域
43
乌A
乌县
乌县政区内;阿巴线以东;白杨沟村二队东西平行线线以北
44
乌B
乌县政区内;阿巴线以东;白杨沟村二队东西平行线线以南;天山大峡谷东西平行线线以北
45
乌C
乌县政区内;阿巴线以东;天山大峡谷东西平行线线以南;新疆第二人工疗养院东西平行线线以北
46
乌D
乌县政区内;阿巴线以东;新疆第二人工疗养院东西平行线线以南
47
乌E
乌县政区内;阿巴线以西;甘沟乡东西平行线线以北
48
乌F
乌县政区内;阿巴线以西;甘沟乡东西平行线线以南
发布单位 :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