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烯烃厂VOCs治理项目尾气处理成套设备2套-J所需尾气处理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410-5509-3935-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烯烃厂VOCs治理项目尾气处理成套设备2套-J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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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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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吸收+脱硫+变压吸附 尾气 2600 ≥97%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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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吸附 尾气 100m3/h ≥97%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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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7月30日、扬子石化物采中心仓储车间103库或该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必须同意本次招标标的物经过调试合格、稳定达标运行三个月,并经72小时标定合格后,按合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在投标商交付标的物使用后6个月内,仍未能调试合格的,视为订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要求支付合同价款。 2.投标人除去承担招标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各项准备形成的损失(招标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各项准备支出约为本合同价款的两倍)外,还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投标商必须同意因违约致使该环保项目未能按期投用且造成地方环保部门查处或处罚的,投标商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处罚及损失。针对以上要求,需要投标商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需要投标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商公章。 3.本次招标标的物交货期: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三个月内交货(需要投标商作出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4.投标商业绩:投标商应提供同类工况、类似工艺的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全部稳定达标运行业绩不少于3套(含3套,其中至少有1套处理能力>1500Nm3/h),且连续运行一年以上未出现产品质量异常,并同时提供合同、用户使用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排放满足非甲烷总烃小于80mg/m3排放标准)。 5.投标商近三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2016、2017、2018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6.投标商必须在本次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三个体系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7.投标商须拥有不低于环保乙级设计资质;投标商须拥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设计资质;配套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产品的制造资质;投标商须拥有本次招标标的物核心专利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8.投标商须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标的物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附承诺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商公章);投标商需严格遵守询价书要求,不接受偏离。 9.供应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 10.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3月20日8:00时至2019年3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4月11日09:00时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吕云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投标商必须同意本次招标标的物经过调试合格、稳定达标运行三个月,并经72小时标定合格后,按合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在投标商交付标的物使用后6个月内,仍未能调试合格的,视为订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要求支付合同价款。投标人除去承担招标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各项准备形成的损失(招标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各项准备支出约为本合同价款的两倍)外,还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投标商必须同意因违约致使该环保项目未能按期投用且造成地方环保部门查处或处罚的,投标商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处罚及损失。针对以上要求,需要投标商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需要投标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商公章。 2、招标技术文件中所列分包商投标方需遵照执行,否则应在技术规格偏差表中列出。 3、若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入围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21.投标说明:(1) 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 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在开标时间5日前,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邮件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 (3) 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4) 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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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张峰 | ||||||||
电 话: | 025-86482027 | ||||||||
电 子 邮 件: | wzzhangf@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吕云江 | ||||||||
电 话: | 13913884343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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