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单价 (元/人) |
| 一 | 就业技能(含家政服务)培训(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项 | 1、培训人数:约800人。 2、培训对象:符合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要求的对象。 3、培训形式及内容:采取集中理论教学、专业技能实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按照有关行业规范完成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在完成招标单位培训项目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项目,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据实拨付培训补贴。 4、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不低于150课时,其中集中培训80课时(包括理论知识培训24课时,专业技能实习培训56课时)、自学70课时。 5、承接培训机构责任义务 (1)生源组织。承接培训机构应按核准的培训项目、对象和人数组织生源,审验并保存培训对象有效证件复印件,就业技能培训每期不超过3个班,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 (2)开班申请。承接培训机构须在当期培训班开班前5个工作日以上,向县就业局提交开班书面申请,并提供《开班申请表》、《培训学员花名册》、教学课程安排、办班经费预算等有关资料,首次开班的还需提供机构资质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授课老师资历证件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对未按规定提供开班申请资料或未经许可擅自开班的,其所开展的培训不享受政府补贴。 (3)政策公示。承接培训机构经同意开班后,应在开班后3天内将《培训课程安排表》、《学员须知》、《学员名册》和有关培训补贴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公开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并告知所有参训学员。 (4)教学实施。承接培训机构应主动配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培训过程的检查和巡查,要按照培训协议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考勤管理、考试考核等制度规定,确保培训质量。 (5)建立台帐。承接培训机构应按要求以班期为单位,按主体材料、辅助材料和学员个人资料分类建立培训基础台帐(包括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具体要求按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执行),并对基础台帐的真实性负责,作为检查验收、效果评估和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 | 1000.00 |
| 二 | 创业(含电商)培训(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项 | 1、培训人数:约800人,按不同培训工种定价。 2、培训对象:符合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要求的对象。 3、培训形式及内容 (1)电商培训:国内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通过理论培训和在线操作训练,使学员具备电子商务创业的基本能力。 (2)创业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授课和个性化辅导相结合的形式,按照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模块设置、教学模式,根据不同的对象和需求,分为SYB(创办你的企业)、GYB(产生你的企业)、GYB+SYB组合以及电子商务培训等内容,在完成招标单位培训项目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项目,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据实拨付培训补贴。 4、培训时间 电商培训: 电商培训课时为56课时,每期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SYB培训时间为7天,GYB 和SYB相结合培训时间为10天。全日制班每天集中授课6个标准课时、自学2个以上课时;全日制、半日制和业余(晚班)相结合的按总课时计算。 5、承接培训机构责任义务 (1)生源组织。承接培训机构应按核准的培训项目、对象和人数组织生源,审验并保存培训对象有效证件复印件,创业培训每期不超过2个班,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2)开班申请。承接培训机构须在当期培训班开班前5个工作日以上,向县就业局提交开班书面申请,并提供《开班申请表》、《培训学员花名册》、教学课程安排、办班经费预算等有关资料,首次开班的还需提供机构资质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授课老师资历证件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对未按规定提供开班申请资料或未经许可擅自开班的,其所开展的培训不享受政府补贴。 (3)政策公示。承接培训机构经同意开班后,应在开班后3天内将《培训课程安排表》、《学员须知》、《学员名册》和有关培训补贴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公开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并告知所有参训学员。 (4)教学实施。承接培训机构应主动配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培训过程的检查和巡查,要按照培训协议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考勤管理、考试考核等制度规定,确保培训质量。 (5)建立台帐。承接培训机构应按要求以班期为单位,按主体材料、辅助材料和学员个人资料分类建立培训基础台帐(包括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具体要求按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执行),并对基础台帐的真实性负责,作为检查验收、效果评估和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 6、本项目共入围2家成交供应商。 | 电商培训800元/人 SYB 1000元/人 GYB 300元/人 GYB+SYB 13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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