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汽油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采购期限:三年。
项目标段划分: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01包 | 汽油采购 | 汽油采购,详见“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等;
3.1.2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3月 28 日至2019年 4 月 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河北国控北方硅谷高科新城6号楼5层持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副本);
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网页查询截图;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报名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并将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诉电话: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0313-2106472、0313-21064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4 月 17 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二楼会议室(张家口市钻石北路与建设东街交叉口金桥宾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上发布。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钻石北路9号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陈瑶
电 话:0313-2106425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邮 编:071025
联 系 人:惠晓明
电 话:0313-8205333 18032895569
传 真:0313-8205333
电子邮件:hbzzzj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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