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洲口镇小河村等八个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洲口镇小河村等八个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已由 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9]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洲口镇小河村等八个土地开发项目 2.2 项目编号:SZTCJZB-2019(037)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洲口镇小河村、沧浪街道玉花桥社区、龙潭桥镇浏浃河村等二个村、岩汪湖镇南洋嘴等二个村、洋淘湖镇红星村等二个村、毛家滩乡教门岗等二个村、沧港镇北美村、聂家桥乡先锋村、崔家桥镇三和社区、太子庙镇黄河村境内 2.4 建设规模:287.7公顷,项目工程施工费详见清单 2.5 计划工期: 各标段均60天(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8 招标范围: 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及其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及其他: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万元) 建设地点 备注 1 第一标段 181.45 沧浪街道玉花桥社区 2 第二标段 164.87 龙潭桥镇浏浃河村 3 第三标段 162.92 龙潭桥镇长岭村 4 第四标段 178.47 岩汪湖镇南洋嘴村 5 第五标段 118.96 岩汪湖镇赫神庙村 6 第六标段 142.46 洋淘湖镇红星村 7 第七标段 192.88 洋淘湖镇冲天村 8 第八标段 99.17 沧港镇北美村 9 第九标段 107.19 聂家桥乡先锋村 10 第十标段 96.33 崔家桥镇三和社区、太子庙镇黄河村 11 第十一标段 167.54 毛家滩乡东岸村片 12 第十二标段 99.86 毛家滩乡教门岗村片 13 第十三标段 135.92 洲口镇小河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5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3.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10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的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cdweb/,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招标人其他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递交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每月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所在地最少20天。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1.2、因项目工期紧,加上春耕生产期间,为确保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由拟任项目负责人到所投标段的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前,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联系现场踏勘事宜,现场踏勘完成后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国土所出具踏勘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75117518 招标代理: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赵先生(18774098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