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八师石河子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以师发改投资【2019】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八师石河子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标线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05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85.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新增石河子市区道路热熔型交能标线5.2万平方米,分车道指示标志及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等交通设施;新建更新道路护栏3100米,升级改造老旧信号灯等交通电子设施10处,以及交通设施维护等。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6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3月30日至2019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