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4-1904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柴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18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25.633km。地下段长9.049km,高架段长14.844km,路基及船槽段长1.740km。设置4座车站,高架站2座,分别为三岔湖站、机场南站;地下站2坐,分别为天府国际机场T3T4站、天府国际机场T1T2站。
2、招标范围:柴油(规格型号:0#、-10#)(包括柴油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暂估900吨,该暂估数量仅供投标报价时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结算量在招标完成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进行发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价格按合同约定计算。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暂定2019年04月开始,具体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时段具体确定;
5、交货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设备配置:配置长期驻地油罐车一辆,加油车两辆及司机3名,24小时负责加油
7、质量要求:满足GB19147-2016车用柴油(V)标准,并承诺根据国家强制排放标准国(V)标准,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能满足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化工产品、成品油或柴油销售批发及仓储资质。注册资本或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资本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省级区域代理资质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品牌有文件明确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3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内(2016-2018年)的200万元以上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其它要求:
1.5.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合法成品油生产、销售资格书或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GB19147-2013车用柴油(IV)标准,并承诺根据国家强制排放标准升级到国(V)标准时,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能满足标准要求。
1.5.2履约信用要求: 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5.3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4)投标人需报名并经确认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购买标书的资质资料(盖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提交,不接受压缩文件)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至上述网站,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能购买标书,但此审核只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收到招标公告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上回函确认参加本次投标并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确认参加投标的,请于2019年04月12日10: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 简阳市清风乡小河村 (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
收款单位账号:22817101040021098
开户行:农行成都成华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04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国水电四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简阳市清风乡小河村)。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清风乡清风街道
邮 编:641419
联 系 人:赵苗
电 话:18392790092
电子邮箱:308579358@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账 号:22817101040021098(用途注明: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柴油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江岸科技大厦4楼423室
邮 编:430014
联 系 人:董海洋
电 话:15981833340
电子邮箱:1362491405@QQ.COM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 监督电话:18609720859
2019 年 04 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