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金银川镇一团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建设局以师建发【201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尔市金银川镇金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银川镇一团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499.63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3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银川镇一团
2.工程规模:1.新建日处理5000m³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内容为进水控制井、预处理车间、A²/O池配水井、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及回流污泥泵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池、深度处理车间、紫外线消毒车间、污泥处理车间、鼓风机房和配电室、办公用房等相应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20)中的一级A标准。2.新建污水管网5265m。其中:DN1000钢砼管290m,DN400聚乙烯管4975m,新建Φ1500钢砼污水污水检查井5座,1.4m*1.4m矩形排水管道钢砼控制井1座,DN400压力排水管道1.4m*1.4m钢砼检查井21座,DN400压力排水管道1.2m*1.2m钢砼排气阀井6座,DN400压力排水管道1.3m*1.3m钢砼排泥阀井5座;钢砼污水提升泵站1座。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环保工程贰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环保工程贰级](含)以上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 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信誉; 2、业绩要求:需提供企业近三年承担过 2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 3、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企业利润无亏损; 4 、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 15 家以上时,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6、 区外建筑企业需提供进疆信息登记证明材料(有效期内)且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进疆信息登记册里的人员。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2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4月04日至2019年04月12日,每日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
2.领取方式:线上下载
六、其他说明
1、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完成后携带网上报名及缴费证明、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办公室登记,登记截止时间即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如投标单位未按以上登记,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年 4 月 24 日 11: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奎屯市团结东街 29 号四楼开标 大厅,入口在奎屯市团结东街明珠楼正对面七师机关东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