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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解反应器设计 2019 年度长协招标-2019 年 4 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04     浏览:2    
核心提示:水解反应器设计 2019 年度长协招标-2019 年 4 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招标公告1 基本情况

水解反应器设计 2019 年度长协招标-2019 年 4 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三部招标公告

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水解反应器设计 2019 年度长协招标-2019 4 月大唐环境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1.2 标的名称:水解反应器设计 2019 年度长协招标(招标编号CWEME-19HJ-2913)

1.3 资金来源: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1.4 建设地点:详见 1.10 招标范围

1.5 建设规模:详见 1.10 招标范围

1.6 计划工期:详见 1.10 招标范围

1.7 工程简介:本次招标是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解反应器设计 2019

年度长协招标。

1.8 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0 招标范围: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解反应器系统设计 2019 年度框架采购,涵盖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事业部项目所需的全部水解反 应器系统的设计。

本标段设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

人),当中标人设备生产能力饱和时,经招标人同意,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 中标人设计服务金额超过中标人设计服务金额的 20%时,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 格或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

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招标人按照实际项目进行采购,按照实际的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

长协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长协合同一年一签,待第一年合同有效期届

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和主要技术条件等不变,可以续签第二年长协合同;否


则招标人应另行组织下一批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

能力;

2.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

2.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近 3 年内,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

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情况。

2.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压力容器 D2 和压力管道 GC2 及以上设计资质;

(2)5 年内具有 3 台套及以上水解反应器系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2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3.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


位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5-83207358 转 890。

3.4 其他注意事项:

3.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

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 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 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 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 1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

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

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4.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4.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开标场 所,纸质版仅作为资料存档用,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 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再开启纸质版投标文件。

4.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 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6 联系方式

标书发售及平台服务电话:400-888-6262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宗耀 电话:01068777236(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邮箱:zhangzongyao@cweme.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1010 室

邮编:100040


7 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

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

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

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

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

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

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

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

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

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

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

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

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

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

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 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 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

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

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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