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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地下环路及综合管沟附属工程(万惠二路广汽段和广晟段、万博一路及万惠二路天河城段、万博一路奥园段及总部基地段)-隧道、管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日期:2019-04-05     浏览:2    
核心提示:-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地下环路及综合管沟附属工程(万惠二路广汽段和广晟段、万博一路及万惠二路天河城段、万
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地下环路及综合管沟附属工程(万惠二路广汽段和广晟段、万博一路及万惠二路天河城段、万博一路奥园段及总部基地段)-隧道、管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标 单 位: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93

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地下环路及综合管沟附属工程(万惠二路广汽段和广晟段、万博一路及万惠二路天河城段、万博一路奥园段及总部基地段)-隧道、管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2014]288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地下环路及综合管沟附属工程(万惠二路广汽段和广晟段、万博一路及万惠二路天河城段、万博一路奥园段及总部基地段)-隧道、管廊安装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地下环路及综合管沟附属工程(万惠二路广汽段和广晟段、万博一路及万惠二路天河城段、万博一路奥园段及总部基地段)-隧道、管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周工     联系电话:020-3481922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020-34618796/130702163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番禺大道北南村镇里仁洞村路段东侧。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博中央商务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包括地下商业、地铁站、地下交通枢纽、地下环形道路、地下车库、综合管沟等。本项目的建设将增强万博中央商务区的交通功能,加强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和联系,实现与公交、轨道交通的便捷换乘功能,创造多层次的地下立体交通体系;连接、整合区域内各类综合设施和周边建筑的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区域内供电、给排水、供冷、垃圾收集、消防设施、人防设施、停车库等各项设施,使区域内各项公共设施达到统筹、统一、有机结合,形成一个资源共享的地下公共空间体系。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方案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承包本项目管廊项目(包括消防专业、标识工程、支架工程、弱电专业、通风专业工程四个部分);隧道项目(包括消防专业、排水专业、弱电专业及通风专业工程四个部分)。中标单位须配合项目总承包单位的整体验收,并自行综合考虑相关费用,不另作计算。

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

①须纳入总承包单位的本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范畴: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总体须规划管理下,完成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配合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及工序技术要求完成施工。

②与各专业分包单位(包括甲供设备供应商)的交叉施工与配合协调管理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规划管理下,严格按照各专业工种界面进行有序规范施工,须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本专业的施工协调管理工作并按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施工界面严格按照质量技术标准,规程及规范进行有序施工,须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本专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④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明确施工进场地内临水、临电、临时设施材料设备储放、安置、场内运输(不限于垂直运输)安全文明、设备及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等相关内容的使用配套服务及费用,相关费用自行综合考虑,不另作计算。

规模:本项目管廊项目包括消防专业、标识工程、支架工程、弱电专业、通风专业工程四个部分;隧道项目包括消防专业、排水专业、弱电专业及通风专业工程四个部分。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96088180.56

各专业工程比例:消防设施工程:47554191.51元(占总造价的49.49%),建筑机电安装工程:48533989.05(占总造价的50.51%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4 5 2019 4 2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 4 5 00

截止时间:2019 4 25 100

3、开标开始时间:2019  4   25 100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自2014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即1家施工单位承接消防设施工程、1家施工单位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组成的联合体。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4819228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349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方(以下简称“主办方”或“联合体主办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联合体由主办方负责与        (以下简称“招标人”)联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主办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

2.2联合体主办方在投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所签署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事项,联合体各方均予承认,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3.本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2.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对招标人共同连带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施工比例和范围所对应的职责,在对招标人共同承担连带义务和责任后,再互相承担自身在联合体中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2.5.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比例和范围负责施工:

    (甲公司名称) 承担  (负责的工作内容) 

联合体成员 (乙公司名称) 承担  (负责的工作内容) 

2.6.联合体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联合体主办方应将本协议书送交招标人一份;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中标至各方履行完施工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施工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甲公司名称:           (公章)        乙公司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
隧道、管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3.29(电子标).doc

隧道、管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文件3.29(电子标).doc

_20190401100943.GZZF

消防、给排水专业、弱电专业、通风专业及管廊标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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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隧道、管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施工合同3.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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