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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0kV站增容外线电源工程

   日期:2019-04-08     浏览:1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9044008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施工[2019]04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904400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9]04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110kV站增容外线电源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计项批[2016]66号、津开计项批[2019]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为 54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5400.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8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自洞庭路220kV站新出一回110kV电缆线路,接入3#110kV站。新敷设电缆路径长度约5.5km,新建电力排管约2.3km。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自洞庭路220kV站新出一回110kV电缆线路,接入3#110kV站。新敷设电缆路径长度约5.5km,新建电力排管约2.3km。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5月20日 至 2020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签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4)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受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4 月 8 日 至 2019 年 4 月 12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2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4月15日至2019年04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长坤(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水线路2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张颖 电话:022-68890664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6楼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李玲、杨晟 电话:022-25636239
传  真:/
日期:2019 年 4 月 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受理负责人:张颖
电话:022-68890664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水线路2号增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发布编辑:tjconstruc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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