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对二甲苯等21项取水定额制(修)订前期采购人为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对二甲苯等21项取水定额制(修)订前期。
(2)招标/合同编号:BRR19-ZB1-ZB-26。
(3)项目联系人:刘静。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万圆整(¥3,800,000.00),高于预算金额(不含等于)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开展对二甲苯、醋酸乙烯、毛皮加工、皮革加工、锦纶、有机硅、维纶、食糖制造、赖氨酸盐、再生聚酯、水泥、预拌混凝土及水泥制品、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热轧、冷轧、铁合金17项取水定额标准制定,以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纺织染整产品、选煤4项高耗水工业取水定额标准修订前期研究:开展相关行业调研,分析行业用水情况,编制完成《对二甲苯等21项取水定额标准制(修)订前期研究报告》及21项取水定额标准征求意见稿与编制说明。
(7)服务期:2019年度。
(8)服务地点:北京。
(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详细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5月7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的期限: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4月17日16:00止。
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甲1号A座
采购人联系人:刘静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32048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10007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阎旭东、吴晓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53105826、010-5310582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传真:010-53105888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chinabrr01@163.com
201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