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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景·未来城四期B区19#、20#、22#栋及B区地下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10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ZKGSG-ZB-20190659项目编号:XTJS20190003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景未来城四期B区19#、20#、22#

招标编号:ZKGSG-ZB-20190659

项目编号:XTJS2019000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景·未来城四期B区19#、20#、22#栋及B区地下室建设项目已在湖南省湘潭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7-430352-70-03-029020,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景·未来城四期B区19#、20#、22#栋及B区地下室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经开区银盖路以西,东风路以南。

2.3  规    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5003.26㎡,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19栋、20栋建筑面积均为11235.38㎡,地上层数28层,建筑高度86.3m。22栋建筑面积为23280.96㎡,地上层数24层,建筑高度73m。四期B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9251.54㎡,地下层数2层,埋深7.5m。工程造价约14452.82万元

2.4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由投标人自行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配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6.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6.3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四、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3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公司其营业执照、经营资格等信息需在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站上查询。

5.4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开标会议的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湖园路16号

联系人:颜小毛

电  话:1397520415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9号(湘潭分公司)

联系人:谭梦婷、肖曲、陈明

电  话:13467900676、15080769896、1897529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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