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007/010-19045
根据广东江门市会港大道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受项目部委托,对永久性钢护筒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依据
依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广东江门市会港大道项目所需的永久性钢护筒(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单位及工程项目简介
江门市会港大道工程项目全线场7.12km,呈东西走向,跨江海区和新会区,起点接礼睦路,在礼东以南一公里处下穿江珠高速,路线继续向西上跨东海路改线,跨越睦州水道与胜利南路相交,再向西跨越江门水道、广珠铁路,与江门大道相交,终点对接东甲立交。
本项目的建设,为港区码头提供了一条东西向快速通道,将促进区域路网结构改善,也为周边的深茂铁路、江珠、广中江扥高速公路运输的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快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供应区 域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计划量 〔吨〕 |
交货地点 |
计划到货时间 |
备注 |
广东江 门 |
永久性钢护筒〔钢管〕 |
2136mm*18mm |
1500 |
广东江门市会港大道项目施工现场 |
2019年4月至项目结束 |
需要q235材质钢板加工,要求国标一级焊缝。 |
说明:1、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各种物资供货品种、规格及对应的数量。合同中明确的数量与本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卖方)不得因此向采购单位(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中标人应随每批货提供永久性钢护筒所需的出原材料(钢板)质检单,出厂合格证。
3、交货时间:2019年 5月30 日(暂定时间,具体交货时间招标人通知)
4、交货地点:广东江门市会港大道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5、交货状况及条件:根据招标人材料计划分批供应,各项质量、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在施工现场验收交货。
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6.1 质量要求:
6.1.1 焊缝必须符合国标一级焊缝标准,严禁出现十字焊缝。
6.1.2 计量方式:以实际到场过磅重量计算。
6.1.3 检查每批永久性钢护筒(钢管)的外表质量;外观应完整无损、无变形,并应有本批钢护筒(钢管)原材料质检单。
6.1.4 卖方所提供货物应达到6.1.1标准以及满足买方生产需要其他标准并对所提供货物质量负责,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6.1.5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6个月,起始日期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
6.1.6 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更换或免费修复。如果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对问题货物更换或修复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书后14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问题货物更换、修复与索赔期间,买方可以暂扣已交货未支付的货款作为担保,直至质量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6.2 验收标准
6.2.1卖方应随同每批货物附一份货物清单、材质单等必要文件。
6.2.2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变形,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以达到物资质量标准。
6.2.3 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入库凭证)。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6.2.4 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6.2.5 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6.2.6 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四、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五、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包件标的物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营业范围包含采购标的物。
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融资、垫资能力,具有垫付最少3个月的供货资金能力,提供经过审计的近三年度的财务报告。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须提供投标产品所用钢材材质检测质量证明文件1份,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近三年具有投标货物供应总量不少于10000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5. 近二年内有与中国电建系统单位或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其他央企供应业绩或战略协议的生产商优先,应附供应合同或战略协议扫描件。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二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骗取合同、欺诈等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7.投标人在区域内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具备履行本合同而必需的物流、仓储、供应保障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的注册和入库
招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注册、审查,申请加入中国水电十五局合格供应商库,通过后方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和投标。未办妥合格生产商注册审查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递交和开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于 2019 年 04 月 28 日上午10时前登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平台中回函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开标前,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标书费用在开标前递标时一并缴纳标书费用。
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包件售价人民币 壹仟元整(¥1000),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标书费交款凭证。招标文件一但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以退还。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5 月 08日上午10时,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号水电大厦30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9.2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3本次招标定于 2019 年 05 月 08 日上午1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6号中国水电大厦305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9.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采购单位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江门市会港大道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号中国水电十五局水电大厦305会议室
联系人:田新忠 金建伟
联系电话/传真:029-88758126 15319768105
邮箱:15shebei@sina.com;
十一、招标监督
本次招标由中国水电十五局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
联系电话:029-8875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