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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电石家庄东南智汇城及石家庄第一医院燃气分布式项目供热管网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17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08/18-SG-4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一、招标条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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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DZ008/18-SG-4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河北华电石家庄东南智汇城及石家庄第一医院燃气分布式项目供热管网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待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SG-4701

供热管网工程施工

河北华电石家庄第一医院燃气分布式项目供热管网工程施工

800

CHDTDZ008/18-SG-4702

供热管网工程施工(A标段)

供热管网工程施工(A标段)包含:

1)本工程一级管网从仓裕路与南焦街交叉口处接管,沿南焦街向北敷设至现有能源站,向西敷设至体育大街,管径为DN350。二级管网由能源站接出沿南焦街向南敷设至仓裕路。采用隧道、直埋方式敷设,管沟长度约300m。原东南智汇城回迁楼应急供热管网拆除并封堵在本标段范围内。

2)设备基础建筑水暖电工程施工。

3000

CHDTDZ008/18-SG-4703

供热管网工程施工(B标段)

供热管网工程施工(B标段)包含:仓裕路(南焦街-体育大街)段高温水管道。本工程一级管网从仓裕路与南焦街交叉口处接管,沿南焦街向西敷设至体育大街。二级管网由从仓裕路与南焦街交叉口处接管,沿仓裕路向西敷设至体育大街。采用隧道、直埋方式敷设,管沟长度约400m。

2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管网工程施工】

1.通用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一年连续十二个月(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主管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需附该人员一年连续十二个月(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13)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专用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压力管道GB2级资质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独立承担至少须有1个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该工程已投运。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至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损益表中净利润近三年连续为负值)的投标人。

6.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7.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近二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2)近一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供热管网工程施工(A标段)】

1.通用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一年连续十二个月(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主管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需附该人员一年连续十二个月(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13)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专用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压力管道GB2级资质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独立承担至少须有1个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该工程已投运。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至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损益表中净利润近三年连续为负值)的投标人。

6.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7.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近二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2)近一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供热管网工程施工(B标段)】

1.通用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一年连续十二个月(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主管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需附该人员一年连续十二个月(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13)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专用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压力管道GB2级资质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独立承担至少须有1个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该工程已投运。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至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损益表中净利润近三年连续为负值)的投标人。

6.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7.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近二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2)近一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4-17 15:002019-04-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4-17 15:002019-04-22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5-08 09: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19-05-08 09:00

开标地点: 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

联 系 人:徐大名

电 话:010-63912561

电子邮件:xudm@che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16层

联系人:柴海棣

电 话:010-83565885

邮 箱:chaihaidi@chdt.com.cn(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联系人:张凌晨(负责保证金退还事宜)

电话:010-83565883

邮箱:zhanglingchen@chdt.com.cn(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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