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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城区宝塔路(天健佳苑段)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18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 永定城区宝塔路(天健佳苑段)新建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永定城区宝塔路(天健佳苑段)新建工程 已由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审批[2018]3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建设单位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定城区宝塔路(天健佳苑段)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 永定区崇文街道办事处宝塔岗居委会

2.3  规模:主线道路全长192.958米,路幅宽30米,双向6车道,连接支路长142.329米,宽15米,双向2车道。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边坡支护工程、人行道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监控及标志标牌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 18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永定城区宝塔路(天健佳苑段)新建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3.4投标人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按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418日至20194 24 北京时间下同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400/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275539387@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509日09时00,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50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2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绝资质挂靠,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非特殊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9744938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分公司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中路266号5楼(恺力国际酒店对面)

联   系   人:施女士

电        话:15388938909

邮        箱:2755393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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