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
normal align=center>磋商结果公告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ZD2019A08
三、公告媒体: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北保都招标网
公告日期:2019年4月3日
四、磋商日期:2019年4月17日
磋商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程志华、梁世星、祝雯
五、经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名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 应 商 地 址: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环大道666号(10)
最 终 报 价:人民币叁拾壹万柒仟元整(¥31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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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序号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内容 |
normal align=center>最终报价 |
normal align=center>供货期限 |
normal align=center>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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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ormal align=center>自助办税终端采购 |
normal align=center>317000.00元 |
normal align=center>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满足采购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北广桥科技有限公司
供 应 商 地 址:咸宁市温泉银泉大道567号劲风财智领域1单元602号
最 终 报 价: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31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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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序号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内容 |
normal align=center>最终报价 |
normal align=center>供货期限 |
normal align=center>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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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助办税终端采购 |
normal align=center>318300.00元 |
normal align=center>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normal align=center>满足采购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表(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肆仟柒佰伍拾伍元(¥4755.00)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如认为评标结果公示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函【2016】309号文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bdzb@163.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7号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972819305 、0715-8263059
normal align=right>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center> 2019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