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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

   日期:2019-04-22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24-1900F08N1037涉及包号:/01公告名称: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项目分类:项目负责


招标编号0724-1900F08N1037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余明辉 020-

公布日期: 2019-4-22

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为了美化乡村提升镇乡村绿化面积,现按每村进行苗木的采购运输及种植养护。工程造价9540589.22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为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为:为了美化乡村提升镇乡村绿化面积,现按每村进行苗木的采购运输及种植养护。本次绿化美化主要种植的苗木和单位(地址)详见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具体工程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种植图图纸(中标后提供)和工程量清单,由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工程量并由中标单位出具施工组织设计,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确定为准)。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采购运输、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对投标人法人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



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

注:如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须提供本单位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企业类型:园林绿化企业)。

4.2.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不需考评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2.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3.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3.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

4.3.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3.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 年 10 月至2019 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9 年 4月22 日。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mgitc/index.html 11.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 1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 5 月 17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大院228会议室(政府2号楼2楼)。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9时00分~10时00分),招标人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场的特定人员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核查不通过的特定人员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如特定人员与投标人代表为同一人,则不得离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3)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注:投标人提交上述(1)至(3)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自拟),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逐一进行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的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 系 人:罗小姐、余先生

电 话:0757-86890797
电 话:0757-83160058、83160063

传 真:
传 真:0757-83160060




2019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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